天津房屋抵押中什么样的房产可以做抵押

更新时间:2020-04-087次浏览| 信息编号:z56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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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抵押贷款中什么样的房产可以做抵押(188-2229-0014微信)
相信有很多朋友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面对大型的消费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这时就会有人想到利用房产抵押取得资金的渠道来解决问题,那您知道什么样的房产可作为抵押物吗?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天津房屋抵押贷款中可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吧! 
天津房屋抵押贷款是指银行用信贷资金对自有商品房或获准上市的房改房作抵押的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
抵押物房产:
借款人应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用作抵押的房产必须是商品房、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成本价房(出具购房合同,如为央产房,须到国管办理央产房上市证明)、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回迁楼房(须出具房地局的证明或到所属房地局进我公司调查,确保抵押登记的落实以及能够上市流通),【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不能办理抵押贷款,标准价房不能办理抵押贷款,平房不能办理】繁华地段的商业用房必须是具有独立产权、可单独处置、地段好、升值潜力高临街。
2、用作抵押物的房产必须是借款人本人拥有的合法、完整所有权,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可抵押房产,目前只限住房和商业用房,写字楼位不可作为抵押物。
3、如果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借款人与第三人共同拥有所有权(包括借款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拥有所有权、借款人与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共同拥有所有权的情况)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申请个人抵押循环贷款时,必须由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或共同所有权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银行当面签署所有贷款和抵押相关文件资料。若按份共有,应要求申请人提供所有权证明,明确其所占份额;若为共同共有,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共有人一致声明同意的公证文件。
4、必须以银行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审慎的评估方法,结合天津房地产市场行情、发展趋势、具体房产的交易费用、交易时间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出具房产价值评估结果。
5、没有被抵押给其它债权人的房产。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tj.sojixun.com/zixun/z5665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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